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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移民,在美国没有其它亲戚,能指定国内的亲友做受托人吗?

这个问题比较复杂,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。通常在可撤销的生前信托中,您作为信托成立人,也是信托的受托人和受益人。这样,您可以自由支配使用信托财产。在您不幸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时,继任的受托人可以帮您继续打理信托财产。由您指定的继任受托人,最好是美国居民。否则,信托会被美国国税局认定为外国信托,有可能产生较严重的税务后果。但是,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用国内亲友做受托人也是合适的,甚至还能有税务上的好处。有经验的律师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,帮您选择合适的继任受托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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